1996年春节,广东台山市客商陈长钦等人与浙江温州瓯海区灵昆镇政府签订了6000亩海涂的围垦开发合同,其中2500亩为当地农民围过的“半拉子工程”。当年,首期2500亩围涂竣工。后来,经镇政府同意,广东人将首期围垦成功的海涂以每亩2300元至2500元不等的价格转让给了60多名当地农民,从中获转包费530万元。
当地一些人认为,自己的海涂让给广东人围垦,而且轻而易举地被赚走500多万元,灵昆人吃了亏。有人甚至要求政府收回广东人正在施工的3500亩二期围垦海涂。
广东人赚到钱了吗?据陈长钦反映,在投资开发“九二塘”过程中,他们基本上没有盈利,仅购置挖泥船、建水闸、开沟围堤筑坝等土方工程支出就达500多万元。不过,他们有信心在二期3500亩外海涂围垦工程中获利。
本地人吃亏了吗?60多位灵昆农民算了一笔账,当年投入,当年投产,每口塘年纯收入超10万元,仅1998年就增收了600多万元。显然,开发灵昆岛海涂是一件双方互惠互利的好事情。那么,为什么还会有人提出这样的议论呢?